风险预防,股权设计时应该注意5个关键问题

2020-06-17

企业发展中常伴着股权设计与激励的问题,公司早期股权结构不合理,合伙人利益分配不合理,团人不稳定,后面也会影响到投资人的进入。
股权设计是艺术与科学的结合,既能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,让骨干全身心为公司发展投入更多智慧,又不影响后来者加入。


风险预防,股权设计时应该注意5个关键问题:
一、股权退出机制
股权只能给对公司有贡献有价值的人,不能留给已经离开公司的人。比如公司成熟期是5年左右,有个合伙人占20%股权,刚开始跟着创业,后来很快发现过程太辛苦,无法坚持下去。无论迫于生活压力、失去兴趣还是什么原因,反正我不想跟着一起玩了。合伙人退出创业,但是工商局的登记里他还持有20%股权,无论他曾经有多大贡献,人走了还留着20%股权,无论对新股东还是老股东都是不公平的!因此,章程和股东协议里面应当有明确的股权退出机制,退出公司的时候应当按照事先约定的计算方式收回他的股权,无论是大股东回购还是公司回购再减资,必须解决这个问题。即使要留,也不能留20%这么多,会给公司未来发展留下很大的隐患。


二、动态股权调整机制
股权要设置成熟期,尤其新进入的合伙人股东,先只给一部分股权,业务能力达到了再慢慢给予另一部分股权,如果业务能力一直达不到,对不起,这部分股权就要给别人了。老股东也一样,没有对公司持续的贡献价值,就不能躺在功劳簿上吃现成的。也就是说,股权设计要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,不断吐故纳新。


三、个人股东离婚的条款
根据婚姻法的规定,个人股东一旦离婚,就可能涉及到股权被分割的问题,如果配偶进入公司当股东,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影响。因此,个人股东离婚的问题一定要提前约定好,配偶不能分配股权,只能分到股权对应的价值。


四、个人股东继承的条款
这也是绝大多数公司章程里面没有涉及到的问题,但是发生的概率其实很大。只要公司能持续十年二十年,迟早就会面临个人股东死亡股权被继承的问题。如果股东的继承人成为股东,继承人和其他股东不对路,聊不来,那可能就会影响公司的决策和发展。所以对于继承相关的情况,协议里也应该有一些权益可以清算的条款,这样会比较科学。


五、个人股东犯罪的条款
个人股东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,有可能影响到公司决策或后续的资本运作,耽误公司上市。因此章程和股东协议也要提前约定好,一旦个人股东犯罪,他持有的股权应当怎么处理,从而进行风险隔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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